自秦始皇统一天下以来,我国古代一直保持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但秦始皇作为一个专制君主,肯定要考虑如何让国民承认自己的统治地位,以方便国家的治理。
作为第一个统一王朝,秦集先人智慧,为正统性的构建进行了许多尝试。
在这之中,“五德终始”说,最为权威。
《史记·封禅书》中有关于秦实行“五德终始”说与時祭的较为详细的记载,其中的“水德之瑞”揭示了秦具体的做法。
秦始皇称帝以后,采纳了战国时邹衍所创的“五德终始”说,确立了黑龙作为水德符瑞。《史记·封禅书》载:
《吕氏春秋》记载了邹衍五德终始说运行的过程,云:
五德终始说是一套以符应降临为标志,以德运更替为表现的学说。始皇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创造了“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的伟业,正是需要改换制度突显新王朝权威的时候。于是他全面推行了这一理论,并按照“代火者必将水”的次序,以“水德之瑞”为线索进行了一系列改制活动。《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通过这些活动,始皇成功将“水代火”与“秦代周”等同起来,宣扬了自身统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亦即秦王朝的正统。目前,史学界对历史上的正统论的研究,达成了它是一个综合观念的认识,这种综合性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政治正统、民族正统和文化正统。而对于古代社会来说,政治正统尤为重要。
首先,当诠释用于政治领域的“正统”一词时,可以结合“正”之“正当”义与“统”之“延续”义,释为延续的正当的君主统治的传承,即在“国无二君”的思想指导下,以统序规律证明其政权合法性的过程。就统序而言,可分为继承人统序和政权统序。
继承人统序是指一个王朝内部的皇位继承顺序问题,其主要依据宗法原则进行更替。《尚书正义》载“庶子之后,自外继立,虽承正统之后,自更别立”,即言此意。政权统序关注的是王朝的合法性,包括推翻前朝统治,统一天下的合法性以及维持统治的合法性。
其次,民族正统是正统观的又一重要内容,其核心是“别华夷”,即区分“诸夏”与“夷狄”。按照此种观念,正统的合法政权应具备以下条件:位于“中国”的地理位置、“礼乐”与“仁义”熏陶下的文化心态、“诸夏”部落的民族身份。
《尚书》中的尧、舜、禹时代便有“四夷来王”,“四夷咸宾”,“四夷左衽罔不咸赖”的记载;《诗》中也有“四夷交侵,中国微矣"之言,其他典籍的记载更是不计其数,充分说明了处于中原位置是与周边“四夷”区别的重要因素。
另一个让华夏族引以为傲的优势是先进的礼乐文化。《礼记·乐记》称“礼乐顺天地之诚,达神明之德,隆兴上下之神”“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这种对礼乐的重视以及完备的礼乐体系是“夷狄”所没有的,而在其熏陶下,华夏族逐渐形成了共有的文化认同感。
而作为民族正统的核心,民族身份则是最根本的差异,《左传》便有“诸夏亲昵,不可弃也”之言,道出了华夏族内部的凝聚力与团结性,《荀子》载“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犹言此意。由此,便可以理解古人“外攘夷狄”的原因了。
文化正统是民族正统与政治正统综合在文化层面的反映,对文化心态有着深远的影响,正如董恩林先生所言:“华夷之辨的民族正统意识和君权神授的王位正统理念必然会反映到文化层面,也必然需要文化理念的支持与传承。”因为秦为夷狄身份在其正统的建构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民族与文化的问题,因而,在秦实行“水德”的政策下,还隐含着民族正统和文化正统的密码。
根据邹衍的五德终始说,王朝受德需要有符应。秦之符应便是《史记·封禅书》所载的“水德之瑞”。其中有两个比较矛盾的现象:首先,为何秦的符应既不降于建国的秦襄公,也不降于完成统一大业的始皇,而选择降临于一个功绩平平的文公?
关于符瑞降于秦文公,杨权先生认为是秦确立属德的证据不充分的表现;而顾颉刚先生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解答,认为因为文公“造了两个大庙,又初置史官纪事”,所以“齐人”利用“冬猎渭之间”的旧事,造出“出猎获黑龙”的符应来“迎合秦人的心理”,或者说始皇实无“水气胜”之符应。顾先生的两种解释都有牵强之处。
其一,难道襄公与始皇之功业没有文公大?符应降于他们就不能讨好秦人?其二,顾先生在叙述第二种理由时已忘记了五德终始说的实质,它只是用来证明王朝正统、赋予政权合法性的工具。至于降临于谁的身上、怎么降临的都可以随时局的需要而改动。因为文公不可能真的捕获一条黑龙,所以造出黑龙符应的“齐人”就成为关键。
平王东迁,襄公因“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而获赐岐以西之地,并受爵“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然而,襄公所建之秦国乃有名无实。周王说:“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于是,襄公便将余生都投入到讨戎的战争中。最终,“伐戎而至岐,卒。”对于这样的“秦国”,东方诸国当然不会承认。
文公即位后,营邑于渭之会,“以兵伐戎,戎败走。於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可见,文公不仅稳定了秦之疆土,还“献地尊王”,这无疑是想博得东方国家的认可。更重要的是,文公时期,秦开始大规模吸收包括占卜、礼乐以及记史在内的周文化。秦文公“至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赢於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这一举动与周公卜居洛邑十分相似,《尚书·洛诰》载:
而文公“用三牢”也是周礼的规制,《礼记·祭统》有言:“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史官的设立与记史的开端则更有意义,《史记·秦本纪》云:“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文公十三年(前753年)开始的修史运动不但留下了比《春秋》还早的、为司马迁所采的史事,更教化了民众,使秦国得到东方诸国的文化认同,正如太史公所言:“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因此,在“齐人”眼里,秦国之开端应从文公算起。而且,若将预示颠覆周祚的符应加于受周王封赏的襄公身上,难免会让其他人觉得有以怨报德之意。
至于为何不将符应降于始皇,答案可在《吕氏春秋》所载的邹子五德终始说找到。其中有“天且先见水气胜”的说法,也就是说在新王受命前就有符应降临。而当时的情况是“及秦帝而齐人奏之",也就是说始皇已经称帝,本不应该在此时出现符应。且若要伪造于始皇称帝前的时期里,当世之人(特别是与其亲近的人)便知其是“伪受命”。若将此泄露,公之于众,不但不能维护权威,反而摧毁了秦朝的形象,功亏一篑。因此,符应并没有降于始皇。
其次,秦以黑为尊,不是与先代的旧说冲突了吗?关于这个问题,杨权认为秦始皇“为了迎合五德终始理论,只好置祖宗旧制于不顾了”。顾颉刚先生则认为之前有的秦国国君的祭祀之時乃西汉末年伪造的。要辨明这个问题,需了解先秦时期秦国国君的崇拜与信仰。《史记·封禅书》载:
这些记载说明,先秦时期秦国的国家信仰是通过“作畸祭帝”实现的,而且其所依据的理论系统并非五德终始说。何以见得?《史记·封禅书》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鄌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于是作鄌時用三牲郊祭白帝焉”一事,而文公时五德终始说还未形成;若认为这件事是后人所伪按五德终始理解,黄蛇象征土德怎么能祭象征金德的白帝呢?那么先秦时秦人是根据什么思想来安排作为“国之大事”的祭祀活动的呢?答案就在“作西時,祠白帝”这一句中。此句话将“西”之方位与“白”之颜色相联系,这就是五色帝与五方帝的观念。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整合了“雍四時”,明确了畸祭的礼仪规范,对秦地这种特有的传统进行了保留与改造:
这表明了始皇对自身民族特有文化的认同感。在统一天下后,中原礼制文化盛行的大背景里,这样的认同感更容易化为秦民族内部的凝聚力,为始皇的统治提供自身民族的支持。但也应注意到另一方面,畸祭位置的变化反映着秦国东进的进程,正是在六次畸祭的过程中,秦国从位于偏远西垂的小国逐渐成长为占据“中国”的地理位置的大国,在获得其民族正统的地位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同时,上文所说“水德之瑞”的黑龙符应中反映出秦人对周礼等中原文化的接受以及灵公時祭时改变夷狄形象的考虑也凸显了秦民族向华夏族靠拢而趋于一致的文化心态,为始皇时民族正统的建立扫清了障碍。因此,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凭借“水德之瑞”与時祭传统所包含的深层寓意,秦民族的民族身份已基本融于华夏族之中,而民族正统的塑造也在此时彻底完成。
《史记·封禅书》记载了秦始皇称帝以后,采纳“五德终始”说,确立黑龙作为水德符瑞的史实。这是新王朝的建立不可避免地需要证明自身的正统与统治合法性的体现,而主张同一时代只应有一个正统王朝与一种德运,新德战胜旧德,反映相生相克的五行规律的“五德终始”说为始皇建立了新的统序与政治正统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此外,政治正统亦离不开文化与民族的力量支撑。始皇实行五德终始说所确定的“水德之瑞”中的黑龙符应,并非依据的五德终始说,而是与秦地特有的時祭传统有关,二者皆是受到殷、周以来的五色帝与五方帝说的影响。黑龙符应不仅仅解决了“受命”的问题,其中更有彰显文化正统的内涵。
同时,秦始皇对時祭传统的保留既加强了秦民族的凝聚力,又具有确立其民族正统的意图。“水德之瑞”的黑龙符应体现的文化认同与時祭传统共同构筑了统一的民族身份,为秦始皇五德终始说的实行和改造奠定了民族基础。
由此可得出结论,兴起于西陲的秦国在东进过程中,不断融合中原礼仪、制度、文化,并强化其民族身份,从政治、文化与民族等方面建构自身的正统性,至秦始皇建立统一的王朝,形成了包含着五色帝与五方帝说、五德终始说和地方時祭传统相综合的系统的正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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